[摘要] 21日起,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将再次上调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4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就意味着银行对外贷款的金额还将减少。对普通市民来说,最直观的感受是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会越来越难。
银行证实
首套房贷越来越难办
昨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多家银行的营业网点,证实首套房贷款越来越难。
1、暂停受理
“我们银行的房贷业务已经停了两三个月。”农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称,由于额度紧张,他们已经暂停受理。
无独有偶,工行也表示暂时不受理房贷业务。鼓楼支行工作人员说,目前住房贷款规模控制得非常严。“商用房还能贷,但住房不行。”
2、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上浮10%,而且我们只受理有合作关系的楼盘。”建行淮西支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每家支行有合作关系的楼盘不一样,建议客户到售楼处咨询。“即使这样,我们也不敢承诺什么时候一定能放款。”
3、可以受理但不能保证放款时间
中行、交行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虽然可以正常受理房贷业务,但放款有难度。“马上又要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贷款更难。我们现在连去年11月份申请的贷款都没有放完款。”中行中山南路分理处的工作人员说,贷款这么难也是因为国家想控制房价。
交行卧牛分理处的工作人员则建议市民通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相对好一些,商业贷款太难了,现在没有人敢保证放款时间。”
律师释疑
放款超过预定期限是否算违约?
信贷持续收紧,一些购房者开始担心如果没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房款,是否构成违约?就此,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栋表示,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争议。
“付款期限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在合同中自主约定的,是否构成违约要看约定的期限是不是合理。”程主任说,受国家政策影响,目前银行房贷非常紧张,所以开发商和客户约定的付款期限也该相应延长。如果约定的期限不合理,那么购房者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约定的期限比较合理,开发商也充分考虑了银行放款周期延长的因素,那么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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