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所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要出具哪些资料呢?
○缴纳契税须提供的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①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2、购买二手房 ①存量房买卖合同 ②评估单/报告 ③原房证(只需复印件,下同);
3、赠与房产:①赠与公证书 ②评估单/评估报告③原房证;
4、房屋交换:①交换协议书 ②评估单/报告 ③双方原房证;
2010年10月1日之后签订合同,并且是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一套住房的,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结婚证(单身的需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处出具的家庭一套住房的证明原件(证明在一楼大厅开具)。
○减免税提供如下资料
1、面积差退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①购房合同②购房发票③契税完税证④ 身份证和房证;
2、退房退税:①契税完税证两联(原件)②退房协议(原件)③退款红冲发票或收据(验原件,留复印件)④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拆迁重购或安置住房(原件,复印件):①拆迁协议②重新购房的合同或契约 ③购房发票收据或评估单/报告④老房证【如果是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一套住房的,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结婚证(单身的需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处出具的家庭成员唯——套住房的证明原件(证明在一楼大厅开具);
4、其他形式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资料。
○免征个人所得税条件
一、个人居住满五年(产权证或契税票的日期为准)并且是卖方(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析产后的产权人,一半继承一半买卖的产权人,未婚的产权人)一套(江苏省境内)住宅(含农村自建住宅)。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请提供如下扫描材料:1、产权证,土地证,评估报告,卖方夫妻双方户口本,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买方身份证。2、未婚或未再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婚姻管理部门出具)。3、夫妻双方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产权证地址不一致但确实是同一地址的,需到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和办事处开具证明。具体做法有两种,一是直接到派出所开具证明;二是先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再加盖办事处的公章。4、身份证,户口本在农村的要提供宅基地的证明。5、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产权证地址不在一起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地址上的产权证和身份证地址上的产权证。6、居住在公房的要提供租约以及单位收缴租金的收据。7、以上要提供的扫描材料均需原件。
三、具备上述免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产权人,在办理扫描时,本人必须到场,填写一套住房承诺书并按手印。(办理公证书委托的,受托人可以代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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