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记者会上表示,一些地方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业界普遍认为这一提法意味着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正从最初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转向“房价合理回归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记者会上表示,一些地方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业界普遍认为这一提法意味着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正从最初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转向“房价合理回归”,也就是说,“降价”的目标已经越来越明确。
房价收入比应成为住房政策设计中的重要指标
什么叫房价合理回归,温家宝总理给出了两条标准:一是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二是房价与成本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很容易让人想起一个专业术语———“房价收入比”,指一个地方或城市每户居民的家庭购房总价与家庭年收入的比值。目前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果按照这一标准,我国多数城市的房价都属于过高范畴,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更是远高于这一水平。以北京为例,房价收入比达到了15倍以上。
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郭松海则认为,如果以90平方米为住房标准,当前我国房价收入比6—8倍是比较合适的。
能带来稳定成交量的价格才有可能是合理价格
据业内介绍,201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0.99亿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59119亿元,粗算平均售价5379元/平方米。细看成本,201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4.10亿平方米,土地成交价款8049亿元,粗算可得土地成本为1963元/平方米,约占售价的36.5%。建安成本约为2000元—2500元/平方米,约占销售均价的37%—46%。税费财务成本约占销售价格的10%左右。
要使房价进一步回归合理,从成本角度看,还需要土地价格进一步下降。
作为开发商的一员,旭辉集团副董事长林伟表示,什么时候成交量连续几个月企稳了,说明房价也降到了市场认可的“合理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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