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就是将住宅的综合质量即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等诸多因素归纳为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环境性和经济性共五个方面,进行科学的定性和定量评审认定。
据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童悦仲副主任介绍,建设部从1999年7月起开始建立并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凡是通过性能认定的住宅统称为“A级住宅”。A级住宅分为1A、2A、3A三个等级,标志分别是A、AA、AAA。其中,1A是经济适用型住宅;2A是舒适型住宅;3A是高舒适度住宅。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就是将住宅的综合质量即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等诸多因素归纳为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环境性和经济性共五个方面,进行科学的定性和定量评审认定。
面积 人均要达35平方米
建设部制定的“3A商品住宅适用性能指标体系”明确规定:矩形房间长短之比不大于2,居室净高不低于2.6米,厨房净高不低于2.4米(注:净高是指未装修前房屋中地板到天花板的直线距离),储藏室使用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厨房操作台延长线不小于3米、净宽不小于2.1米,单卫生间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双卫生间总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等等。 目前,我国的人均住宅面积已达到21平方米,而中等发达国家的标准是35平方米。当然,面积的增加会带来功能及舒适度的改善,但盲目扩大面积,就属“大而无当”,也就是花了钱没有买到相应的功能增量,依性能价格比来说,就不合算。所以,在增加住宅面积的同时也要避免贪大求全,感觉舒适就好。童悦仲副主任同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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